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常见问答

导语 本地宝为您带来石家庄市区保障房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包括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等。

  保障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保障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

  保障房——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公租房——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自2012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开始实行“两房并轨、租售并举”,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4、补贴不同。廉租房保障面积内补贴租金90—100%,公租房补贴30%

  石家庄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答:符合相关政策即可长时间居住。

  石家庄公租房可以购买吗?购买价格是多少?购买方式有哪些?

  不可以,石家庄公租房只租不售也不得交易,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代办的服务。

  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常见问题

  一、符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申请、保障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下同)实际居住。

  2.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经民政部门核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即: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1)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

  (2)申请家庭自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是家庭唯一住房且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

  (3)与父母(子女)同住的(含借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同住房产的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人口总数×30,得数小于等于零,视为无房。

  (4)如果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以下公式进行核定:

  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父母房产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30)÷产权人子女数量+(申请人配偶父母房产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30)÷产权人子女数量,申请夫妇一方核算面积小于等于零,按零计算,之和等于零的,视为无房。

  4.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三)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四)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五)不得申请或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2.60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父母在主城区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商住两用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的。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4.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住房保障之日前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5.主城区城中村及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以及后迁入主城区城中村户口的居民,可不受该规定限制。

  6.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7.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8.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9.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二、本市区户籍和外来户籍的区分?

  答:1.本市区户籍:指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等5区的户籍。

  2.外来户籍:指除本市区以外的户籍(含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等4区)。

  三、申请人到哪里去申请?

  答:1.本市区户籍的,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咨询和申请。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咨询和申请。

  四、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答: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在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毕业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租房备案、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证明、完税证明、诚信承诺书、退休证、居住证、死亡证明、军人退役证、人才绿卡、诚信证明、照片等其他必要的材料。

  点击进入石家庄公共保障房申请指南(时间+地点+流程)

  五、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的户籍不用办理居住证,但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含主页)。

  点击查看石家庄居住证办理指南

  六、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点击查看石家庄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七、一年分配几次房源,位置在哪里?房源租金是多少?

  答:房源分配和房源位置,由市政府规定,具体情况咨询市保障房中心。租金根据房源位置由市政府规定,有6-16元/㎡不等,政府优惠30%。

  八、已配租的房源可以放弃吗?

  答:可以放弃,但2年以后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继续申请。

  九、已配租的房源可以购买吗?

  答:房源是否可以购房由市政府规定,目前没有相关文件,具体请咨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十、已配租的房源可以调换吗?

  答:可以调换,具体请咨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或所住小区的保障房管理中心。

  十一、什么情况记计入诚信黑名单?

  答:1.申请人有转租转借行为的;

  2.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变化情况未如实申报的;

  3.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二、上级举报、监督、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桥西区83050274

  长安区86252934 高新区85095016 市保障房87046141、87060925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查看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摇号配租、小区房源和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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