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石家庄保障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本地宝为您带来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及摇号配租最新消息,包括公租房及廉租房摇号配租申请通知以及公示结果等。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将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共涉及63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面积范围、租金及物业费标准、小区坐落等情况如下:
二、受理范围
本次公租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以名单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
三、受理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五、公开摇号
6月20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各区公开摇号分配。
特别提醒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 86578228 桥西区:66086915
新华区: 86952339 长安区:86252934
石家庄保障房相关政策
石家庄市住建局此前出台住房保障资格新政策,取消了户口和居住证时限门槛。今后,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石家庄市住房保障资格的流程和条件更容易达到了。
新政策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
➤新政策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
➤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申请资格方面,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点击查看石家庄保障房最新政策
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
石家庄市住建局保障房中心相关负责人提示: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我市保障房只租不售。
咨询电话
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
长安区住建局:86252934
新华区住建局:86952339
裕华区住建局:86578228
桥西区住建局:66086915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7820533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查看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摇号配租、小区房源和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