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近日,市医保中心就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并回答了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问:市区职工医保普通病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各是多少?

  答:市区普通病门诊政策是: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各县(市)可参考执行。

  居民医保门诊有哪些待遇?

  答:普通病门诊医疗费除大中专学生外,按每人每年40元包干使用,划入社会保障卡。年度余额不计息,可结转使用,可继承。

  县(市)应在参保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市区应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石家庄医保参保缴费指南,职工和城乡医保缴费基数、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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