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

导语 河北省图书馆读者证如何办理?本地宝为您带来河北省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流程指南,包括押金费用、挂失及补办,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办证指南

  一、办证对象

  年满14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免费申办河北省图书馆读者证。未满14岁的少年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可免费申办河北省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二、读者证功能

  1.阅览:凭读者证阅览典藏文献、工具书、古籍、河北地方文献、外文文献等。

  中文图书借阅区、中文现报现刊借阅区和无障碍服务区书刊免证阅览。

  2.外借:凭读者证使用自助借还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或在指定区域服务台借还中外文图书、期刊等。

  3.查询电子资源:凭读者证访问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浏览电子报刊;借阅电子图书;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4. 凭少儿读者证借阅少儿文献区的中文图书、音像制品,可浏览少儿数字资源。

  5.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各类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

  三、读者证办理

  1.读者证在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每人限办一张读者证,首次办理免除工本费。

  2.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原件,如实填写《办理河北省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即可办理读者证。

  3.14周岁以上的读者,可根据借阅需求,选择办理存入100元文献借阅押金或200元文献借阅押金的读者证:

  (1)100元押金,可借指定区域的中文文献6册(件),其中中文图书4册,中文期刊2册。

  (2)200元押金,可借指定区域的中文文献12册(件),其中中文图书8册,中文期刊4册。

  4.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持户口薄或本人身份证,如实填写《办理河北省图书馆少儿读者证申请表》,交付50元文献借阅押金,即可办理少儿读者证。

  少儿证可借阅少儿文献区的中文图书4册。

  5.读者证长期有效,每三年需验证一次,核对注册信息后方可继续使用。书刊超期须支付文献逾期违约金每天每册0.1元,最高限额每册10元。

  6.读者证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启用后请登录省图网站自行修改密码并注意保密。

  四、押金变更、挂失、补证

  1.读者可根据借阅需求申请变更读者证功能(变更押金数额或退还全部押金改为无押金的阅览功能读者证)。申请变更时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由本人持身份证件、读者证和押金收据,到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请立即拨打服务电话0311-86662277或登录本馆网站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读者证持有者自负。若又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未找到原读者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新证,原读者证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补办新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收取补证成本1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图】可进入河北省图书馆读者预约入口,并查看预约方式、开放时间、借阅/续借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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