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区青园街道廉租房申请流程(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石家庄长安区青园街道廉租房资格审核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地点在哪里?本地宝为您带来石家庄长安区青园街道廉租房申请流程,详情请看正文!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878元以下;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等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含申请人在内的的自然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1份(含户口本首页);

  3、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或死亡证明;

  4、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在《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住房证明”处盖公章,经办人、法人签字。按居住方式不同,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租商品房:提供已备案的房产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2)租村证房或单位产权房:提供村委会或产权单位证明原件和租赁合同;

  (3)租住公房: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4)租住单位周转房:提供单位出具的租房证明原件一份(说明租房的位置、面积、金额等情况)或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5)自有产权房: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6)单独住父母(子女)房、与父母(子女)同住以及借住家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在《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中填写同住(借住)情况;

  (7)已配租家庭:提供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租赁房屋诚信记录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并在《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收入证明”处盖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公章,经办人、法人签字;

  6、持有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孤老证、烈士遗属证、优抚证、见义勇为及有重大疾病成员的家庭,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7、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居民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审核材料

  3、入户调查

  4、数据分类处理并录入

  5、比对评议

  6、信息公示

  7、收入认定

  8、保障资格初审

  9、上报区住建局

  办理期限:承诺时限(节假日顺延)

  时限说明:根据市住建局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受理部门:街道住房保障科

  办理地点:长安区谈南路19号,办事处二楼大厅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5999471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查看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摇号配租、小区房源和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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