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区保障房申请指南(公租房+廉租房)
导语 石家庄新华区保障房如何申请?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石家庄新华区保障房申请流程指南,包括公租房以及廉租房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受理地点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石家庄新华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申请人在市区居住,且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办理地点
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10:00-12:00 下午: 13:00-17:00
受理期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6952339
详情点击石家庄新华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石家庄新华区廉租房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2、办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各区住房保障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
(4)婚姻证明;
(5)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窗口
办理部门:户籍所属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10: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86952339
监督电话:86952330
详情点击石家庄新华区廉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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