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人员举家户口迁移

导语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了新户籍改革政策,其中针对各人群落户给出了相关流程指南。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石家庄最新落户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重点群体人员举家户口迁移

  居住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农业转移人员举家迁移户口的,户主申请即可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整户户口簿、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须落户于派出所设立的社区公共地址;

  4.申请落户我市市区的,本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被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地的。

  (三)已缴纳养老保险要求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地的。

  (四)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要求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地的。

  (五)从事合法自由职业并办理居住证要求落户居住地的。

  5.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

  备注:1、举家迁移是指农村户籍中同一家庭户内所有成员同时申请办理城镇户口迁移。

  2、遇有随迁人户口是因“无法取得收养证和收养公证”在家庭户中登记为“其它”关系的,需按照(石公户发【2017】120号)文件要求另附材料并按规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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