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华电供热空置房怎么申报?

导语 本地宝为您带来石家庄华电供热空置房供暖申报流程,用户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进行申报。

  空置房申报及恢复用热

  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要求,用户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进行申报;分户控制(并联)的热用户申报空置房及恢复用热后由我公司采取措施,上采暖期已在我公司办理空置房或恢复用热的用户,本采暖期如继续维持原状态,无需申报(以上申报流程仅适用2022年3月15日前持有热费卡用户,2022年3月15日以后发放热费卡用户需要重新申报)。

  未实现分户控制(串联)热用户空置房需要每年按期申报,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后经我公司检查确认合格后,按照空置房政策办理。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擅自接管用热;

  2.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

  3.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

  4.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

  5.破坏供热计量器具准确度;

  6.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华电供热】即可获华电供热缴费时间、收费标准、空置房/恢复用热、发票开具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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