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通知

导语 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通知,2020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12月11日。

  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机构)、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圆满完成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经与河北省税务局协调,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1日。请各市通知所辖县(区)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告知参保群众按期缴费:特别是对近期与扶贫。

  民政、残联等部门比对出的符合代缴条件的新增未参保人员,务于12月11日前办结,确保贫困人员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做到应保尽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即可进入河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入口,查看石家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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