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导语 石家庄本地宝收集了一些资料,为大家带来石家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请及时关注。

  石家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缴存职工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工程预决算报告;

  支付费用凭证。

  翻建的还需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大修自住住房的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工程预决算报告;

  支付费用凭证。

  三、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已付费用,取整到百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要求、提取流程、额度上限以及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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