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婚姻登记省内通办条件

导语 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省内通办条件

  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只需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

  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非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除应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在本市域内的有效居住证。

  其他情况

  对于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应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地点仍为省民政厅确定的14个婚姻登记机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婚姻登记】可进入河北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查看各市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及预约办理流程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