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井陉县限行规定(2023年12月)

导语 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2023.12.30更新)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石家庄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更新时间:2023.12.25

  限行区域:

  城外拓宽道路-迎宾路与井矿快速路交叉口,滨河西路307国道路口-迎宾路与井矿快速路交叉口,慧远桥(3502市场门口)-陉山大道路口-微矿路口。

  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尾号: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政策: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2月2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2023年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井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以上通知发布限行提示: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对我县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主城区限行区域:城外拓宽道路-迎宾路与井矿快速路交叉口,滨河西路307国道路口-迎宾路与井矿快速路交叉口,慧远桥(3502市场门口)-陉山大道路口-微矿路口。

  井陉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对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可获石家庄/河北限行查询入口、最新限行规定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