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导语 职工医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 200元,报销比例95%,其他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3.12.22

住院待遇

医院类别 住院待遇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 200元 95%
二级 300元 90%
市区医疗机构 一级 200元 95%
二级 700元 85%
市属三级 900元 83%
省属三级 1200元 80%
经备案,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1500元 76%
备注:
1.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不得低于4%。
2.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住院费用报销:

  对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现金医疗费的报销。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B座三楼业务大厅医保综柜窗口;

  ②网上办: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零星报销申报”,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提示进行填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石家庄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包括缴费时间、收费标准及缴费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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