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第二批参与主体申报指南

导语 石家庄市2025年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第二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现在进行中,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月14日,申报详情请看正文。

  ▶征集时间

  第二批参与主体征集时间:2025年1月11日-1月14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征集工作。

  ▶参与主体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主营含3C数码产品零售业务(参与活动的3C数码产品需经品牌商或运营商授权),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管理经验和商业信誉;

  3.主动与河北省3C数码产品信息化平台对接,上传备案参与产品品类、型号、价格等信息,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并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4.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5.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设备或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消费者信息、电子设备品牌型号、SN码、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等;

  6.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省信息化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7.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我市各级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8.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3C数码产品参与范围

  本次活动参与产品类别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申报材料组卷顺序要求

  1.2025年河北省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

  2.2025年河北省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3.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其中申请参加活动的承办单位下设分公司、分店等分支机构、单位的,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分支机构统计表,内容包括序号、所属区县、主体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公司(或分店)名称、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2)所属关系证明或说明材料;(3)下设分公司、分店等分支机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按统计表中顺序依次组卷);

  4.2024年度至今的完税证明;

  5.提供最新日期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截图,要求完整、清晰体现承办活动单位名称、实际发生的进销存订单;

  6.使用水印相机提供经营地址照片(包括日期、经纬度);

  7.下载“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承办单位介绍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度最新3C数码类品牌商授权函或运营商授权函复印件。授权函要体现完整的授权链路,如A授权B,B授权C,C拟参加活动,则应同时出具A给B的授权函和B给C的授权函;

  9.单位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10.线上参与平台还需提供ICP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上报两份。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

  ▶申报流程

  (一)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注册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逾期送达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实地核查申报单位的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正式盖章推荐函(后附《2025河北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承办单位汇总表》,见附件1),务于1月14日17:00前将推荐函、承办单位汇总表(盖章,电子版发邮箱),承办单位申报资料(纸质版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2004室,同时PDF版由县(市、区)汇总后统一发工作邮箱。以纸质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市商务局汇总公示。市商务局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报名单进行汇总,复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后组织承办单位与河北省3C数码产品信息化平台对接,承办单位业务开展具体时间根据对接进度最终确定。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对承办单位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承办单位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参与主体的日常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虚假打折、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报产品信息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不法行为。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承办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取消参与购新补贴政策和政府促消费活动资格。

  ▶附件(扫码下载):

  1.2025年河北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承办单位汇总表

  2.2025年河北省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3.2025年河北省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梦玮

  联系电话:0311-88022817 15200150598

  工作邮箱:zdxswjw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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