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双方各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长安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5999379
地址:义南路5号(胜利北街与义南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受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 电话:83810725
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B座3楼
裕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6578320
地址:体育南大街356号副一号320室
新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6270154
地址: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3楼
办理费用
以婚姻登记处收费规定为准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离婚】即可查看石家庄离婚登记办理指南,包括离婚证办理/补办、网上预约流程以及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