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鹿泉消费券满减规则

导语 鹿泉区消费券分为商场超市券和文旅餐饮券,其中商超券只能在商场、超市消费时使用,消费满50元,100元可对应使用20元,50元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的现金。文旅餐饮券只能旅游景点、餐饮、酒店消费时使用,消费满50元,100元可对应使用20元,50元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的现金。

  消费券须配比现金使用:

  商场超市券只能在商场、超市消费时使用,消费满50元,100元可对应使用20元,50元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的现金。

  文旅餐饮券只能旅游景点、餐饮、酒店消费时使用,消费满50元,100元可对应使用20元,50元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的现金。

  每单消费最多限使用两张消费券,可以和商家活动叠加使用。

  消费券的使用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在指定商家消费付款时,打开抢券小程序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截图无效),商家扫码核销后,即可按配比政策抵现金使用。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劵】查看石家庄各区县消费劵领取入口、领取流程、适用商家、消费劵金额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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