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石家庄停暖时间

导语 2022年3月15日后石家庄将继续供暖,暂定停暖日期为3月31日。具体停暖时间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2022年3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区供暖时间统一延长至3月31日24时。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气温情况自行安排在法定停暖日后是否延长供暖问题,不再作统一安排。

  根据省气象局天气预测分析,3月中下旬我省大部分地区仍有弱冷空气活动,中南部地区平均气温较2020年、2021年同期基本持平。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供暖时间。

  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严防发生擅自停暖或惜供现象。要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延长供暖期间供热正常和稳定,群众居家温暖舒适。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助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储备,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等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城市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冀供暖组〔2020〕6号)确定的统一补贴标准和要求,落实好资金保障措施,对供热企业因延长供暖时间增加的供热燃料成本费用按规定研究落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暖】,即可查看石家庄及河北各市停暖时间和供暖投诉电话、暖气报修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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