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申请要婚姻状况证明吗?
导语 石家庄公共保障房申请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石家庄申请保障房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保障条件要求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请、保障条件要求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保障条件要求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不得申请或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2.60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父母在主城区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商住两用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的。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4.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住房保障之日前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5.主城区城中村及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以及后迁入主城区城中村户口的居民,可不受该规定限制。
6.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7.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8.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9.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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