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平山县城镇供热缴费公告

导语 本地宝为您带来平山县集中供热2022-2023采暖季缴费公告,本年度规定缴费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日,逾期不缴,供热部门采取限供措施。

  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平山县集中供热收费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2023年度县城集中供热收费办法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供热时间

  2022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3年3月15日零时,遇有特殊天气提前或错后由政府确定。

   二、供热价格

  居民每平方米18元,多层楼房按建筑面积扣减10%,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扣减15%;非居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

  三、空置房报停

  本采暖季空置房无人居住不用热,可在10月15日前到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收费大厅或网上办理报停手续。

  四、缴费地点、方式

  缴费地点: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平山县集中供热客户服务大厅。缴费方式:所有用户均可使用银行卡、现金、转帐、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中国银行还可以网银缴费。

  五、管理制度

  (一)先缴费后供热,先缴费后退费,不缴费不供热,不缴欠费不供热。

  (二)本年度规定缴费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日,逾期不缴,供热部门采取限供措施。居民建筑10月15日前足额缴费优惠5%,非居民不优惠。

  (三)首次纳入集中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整体收费。

  (四)恶意欠费户纳入诚信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五)严厉打击拒绝缴费,暴力抗费,故意逃费,私拉乱接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停止供热 ,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82921320、8292132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石家庄采暖费缴纳时间/标准/入口、打压试水时间、暂停/恢复供暖办理、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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