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车挡风违规吗?

导语 电动车禁止加装车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驾驶加装(车篷、档风罩、支架)、改装(限速装置、电动机、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罚款。

  石家庄市《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驾驶加装(车篷、档风罩、支架)、改装(限速装置、电动机、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罚款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

  (三)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

  (四)加装车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

  (五)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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