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蹬子可以上牌吗

导语 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出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确认脚踏骑行装置完整有效,才可以选择新、旧国标申请正式号牌。

  问:河北独断自行车符合新国标,但是把脚蹬子拆了,可以上牌吗?

  答:出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确认脚踏骑行装置完整有效,才可以选择新、旧国标申请正式号牌。

  拓展材料:河北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办理方法

  1、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受让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不重新发放号牌。

  申请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前,原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并交验电动自行车。

  3、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改变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且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三)信息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属于被盗抢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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