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最新消息

导语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采取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如下

  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获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入口、汇算清缴公告/解读、个税税率表、个税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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