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

导语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一、缴存基数

  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石公管委〔2024〕6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2680元测算,2024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5670元,最低为5134元。

  上限:25670元

  下限:5134元

  二、月缴存额的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2024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查询入口、办理指南/地点、常见问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