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赞皇县机动车限号时间和区域(含地图)
导语 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更新时间:2023.12.30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石家庄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更新时间:2023.12.24
2023年12月25日起,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尾号: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区域:
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限行区域图:
下图红色路段为限行区域
图源:赞皇交警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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