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低保人员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交相应的材料给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具体的请看正文。

  一、提取条件

  职工被纳入石家庄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三、提取额度

  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取整到百元。

  四、办理方式

  1、职工本人办理的,将相关资料报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2、职工委托单位办理的,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经办人审查后,报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3、提取资金以转账方式付款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储蓄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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