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8时石家庄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导语 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石家庄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于2023年12月6日8时解除。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5日

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2月5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3年12月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1、移动源管控措施

  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

  2、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重污染】可获石家庄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间、应急响应措施、限行/停工规定以及解除时间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