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石家庄鹿泉区限行时间、路段

导语 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2023.12.30更新)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石家庄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更新时间:2023.12.25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2023年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二、限行区域

  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

  三、限行措施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


  更新时间:2023.12.22

  2023年12月20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3年12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鹿泉主城区范围及部分限行道路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1日8时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翠柏大街(不含)以西、307国道(含)以北、山前大道石井至动物园十字路口(含)以东、北外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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