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石家庄家电珠宝黄金消费券发放细则

导语 石家庄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开展家电、珠宝和黄金消费券发放活动。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3月31日24:00。活动期内政府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

  ▶活动范围

  1.参与企业:在广州市注册的限额以上家电、珠宝和黄金销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企业网点购置单件家用电器、珠宝和黄金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品类

  1.家电主要包括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厨电、小家电等六大类。(注:中央空调、手机、电脑除外)

  2.珠宝和黄金:具体参加活动的品牌以各参与企业最后明确的能入统的品牌为准,消费者到店咨询后使用。

  ▶发放额度

  家电、珠宝和黄金消费券发放总额1000万元,一次性发放,发完即止。

  ▶发放方式

  “石i民”联合“建行生活”APP发放家电、珠宝和黄金消费券。(登录“石i民”APP跳转至“建行生活”APP领取,可登录各大应用市场搜索“石i民”、“建行生活”下载、安装APP)。

  ▶使用规则

  1.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面额设置为200元14000张、300元12000张、500元7200张。

  2.领取方法

  消费者可在规定的发券时间内,登录发券平台抢券,每名消费者限抢领三种消费券各一张,金额在发券平台内体现。

  3.核销要求

  (1)购买家电、珠宝、黄金商品,单价在2000元(不含)至3000元(含),可搭配使用200元面值消费券;单价在3000元(不含)至5000元(含),可搭配使用300元面值消费券;单价在5000元(不含)以上的,可搭配使用500元面值消费券。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

  (2)领取消费券后5天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5天晚24点失效;3月27日后领取的消费券,须在3月31日24:00前核销完毕),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者不得再次领取同类型消费券,所有参与活动门店共享活动名额。

  (3)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第二天9:00重新发放,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3月31日24:00后未核销的消费券资金由政府收回。

  4.市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可在商户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政府消费劵】获取石家庄家电珠宝黄金消费劵领取入口、领取流程、适用商家、消费劵金额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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