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导语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自愿离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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