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正定县办理空置房退费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自2021年4月16日起,正定城区居民可办理2020-2021采暖季暂不用热无人居住空置房退费相关事宜,居民可以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
2020-2021年度正定主城区空置房退费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1、退费申请:需至集中供热收费中心填写。
2、用户交纳空置费凭证。发票、回单、收据或网上缴费截图等已缴费凭证纸质证明。如已开具发票,应将原发票退回。
3、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用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4、用户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需要将费用退至用户或代办人银行账号的,提供用户或代办人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等信息。
5、无人居住证明。2020年11月15日-2021年3月15日所申请空置房屋无人居住相关证明(水、电使用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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