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自2026年4月1日起,石家庄扩大“商转公”受益群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条件的也可办理“商转公”。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1日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点:
扩大“商转公”受益群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商转公”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施行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W5zOU6pPFCk2gf4p2nceQ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点:
取消“商转公”不动产权证年限限制。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商转公”业务的不动产权证“两年”限制条件,原商贷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或房屋所有权证),可直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施行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
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https://www.sjzgjj.cn/zxwj/2426.jhtml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施方案》。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https://www.sjzgjj.cn/tzgg/223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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