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流动人员领取养老金条件

  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1、男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

  2、 参保的流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间断连续缴费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计发标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金计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3、退休后参照《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领取养老金补贴。

  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为:

  (1)基本退休费

  (2)退休人员补贴

  (3)劳模荣誉津贴

  (4)教(护)龄津贴

  (5)交通费

  (6)养老保险津贴

  (7)丧葬费等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金】查看河北省养老金发放时间、上调方案、待遇标准、计算公式及常见问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