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可以通用吗?

导语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的社保只能在固定的区域使用不能省直与市直合并使用,具体请看正文

  河北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可以通用吗

  答:不能,住房公积金不能通用。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的社保只能在固定的区域使用,不能跨省市使用。住房公积金分省直与市直,省直公积金全省通用,市直公积金应当在本市内使用。

拓展资料:

  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租赁合同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

  按照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提取政策,符合租房业务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向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要求、提取流程、额度上限以及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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