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导语 石家庄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要求?小编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统筹范围内转移
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省内企业间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跨省转移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业务:
(1)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跨制度转移
1、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内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需要办理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期间在本省实现就业或因军人退役随迁安置到本省后,其在部队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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