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导语 2020年12月26日起,石家庄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将启用新的医保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在市区就医的,支付比例最高位90%;在县城就医的,最高支付92%。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的通知》及《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的通知》,新的调整将于2020年12月26日起执行。
参保人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和正定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参照此条支付办法执行。
参保人在市区就医,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经备案转往省内其他地市市区就诊,参照此支付办法执行。
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职职工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每次起付线为1500 元,支付比例为76%。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但个人负担比例不得低于4%。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石家庄医保参保缴费指南,职工和城乡医保缴费基数、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