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就业后再次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吗

导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一、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取石家庄失业金线上领取入口(多个)、线下领取地点、领取条件、发放标准、领取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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