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12月29日起,邢台市机动车尾号限行将进入新一轮轮换期,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意见,预计自2025年12月31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29日(周一)起,邢台市机动车尾号限行将进入新一轮轮换期(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
本轮换期内: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限行时间:
工作日期间7时至21时。
限行区域:
东华路、祥和大街、滨江路、龙岗大街4条道路及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
图源:邢台交警,下同
限行规定:
(一)限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悬挂新能源车辆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救护、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道路养护、环卫作业、殡葬车辆、公交车、出租车、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三)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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