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石家庄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方式为各县(市、区)确认点网上审核材料,线上确认。申请人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身份证件原件、人员范围材料、学历条件材料等。
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2026年上半年):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某县(市、区)驻石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补充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本次认定免提交,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六)身体条件材料
体检结果由指定体检医院共享至对应县(市、区)确认点核验,申请人不需提交,体检结果当次有效。申请人本人需要体检结果,可向体检医院联系获取。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不得使用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过的照片),照片大小应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填写认定信息时上传照片,无需在认定材料中再次上传。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推荐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2026上半年石家庄教资认定报名入口(官网)、公告全文、报名时间/条件/流程、体检医院/要求、确认点地址及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