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五车迁入政策

导语 对外省转入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凡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均可办理转入手续。对其他类型车辆及省内流通的二手车仍执行我省原二手车流通政策。

  按照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省公安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外省转入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凡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均可办理转入手续。对其他类型车辆及省内流通的二手车仍执行我省原二手车流通政策。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跨省办”“网上办”“便捷办”,车主在迁入地、迁出地均可办理车辆交易登记,实行二手车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鼓励引导群众通过“交管12123”办理车辆转籍,最大限度便利二手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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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首先需要明确流程,带齐业务办理所需证件。除此之外,您需要特别注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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