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

导语 2025年4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实施新政,涉及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商转公”等内容。

  实施时间:2025年4月1日起

  1、实施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2025年4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含二手房交易)的购房人,除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其父母、子女在自愿基础上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2、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5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提高至18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高至21000元/人。

  3、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限制

  省直缴存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4、增加还贷提取频次

  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5、持续优化“商转公”政策

  2025年4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四年的“商转公”业务;7月1日起,受理登记日期满三年的“商转公”业务;10月1日起,受理登记日期满两年的“商转公”业务。

  6、省直人才公积金贷款同城同策落地

  符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人才绿卡A卡、B卡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对于生育有2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10万元;生育有3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20万元。

  认定条件和认定时间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持一致。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_zUUgCr_2DPmBxL5dHs9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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