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石家庄文旅消费券分为“住宿类”“游览演艺类”两大类,住宿类仅限在线预订平台使用,游览演艺类可线下使用或在预定平台使用。
▶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使用场景
1、住宿类:仅限在线预订平台使用。当前支付宝已经完成了“飞猪旅行”和“同程旅行”两家主流OTA平台的产品建设。用户领券后,可在上述两个OTA支付宝小程序内下单购买参与活动的商户产品,在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支付,即可享对应档位满减优惠。
2、游览演艺类: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现场柜台结账使用支付宝支付,即可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或在预定平台使用,消费者通过飞猪在线旅游平台APP或小程序预定参与活动的景区(点)门票,在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支付,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在线平台可售卖商户商品以在线旅游平台实际展示为准)。
(二)消费券适用范围
1、住宿券消费券适用于石家庄市区域内品质酒店、乡村民宿。游览演艺类消费券主要适用于石家庄市区域内旅游景区、旅游演艺、非遗文创等产品。单笔支付订单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详见下方“XX类商家可用名单)
2、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或购买储值卡、团购券等套利行为;不可用于购买不含住宿或游览演艺的实物产品、跨品类合并支付的抵扣等。
(三)消费券使用有效期、预订最迟日期
每张消费券的有效期为自领取时至领取的下周四的24:00,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考虑到资金管理的需要,另行对使用消费券抵扣购买的旅游产品规定最晚的预订出行日期为10月31日(即最晚入园和最晚离店时间为10月31日)。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即可获取2025石家庄文旅消费券领券入口、领券指南、抢券时间、参与商户名单、领取/使用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