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导语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了新户籍改革政策,其中针对各人群落户给出了相关流程指南。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石家庄最新落户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城镇

  具有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投靠,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等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及城镇。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随迁直系亲属(户口簿、人口信息不能体现夫妻、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5.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

  备注:1、对属于挂靠在我市的常住居民户口人员(不包含人才中心学生户)申请直系亲属投靠的,还需要户主提供书面同意落户的证明;

  2、对属于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常住户口人员,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可在单位集体户中建立家庭户。

  3、孙子女(外孙子女)应随父母一起投靠。

  4、遇有随迁人户口是因“无法取得收养证和收养公证”在家庭户中登记为“其它”关系的,需按照(石公户发【2017】120号)文件要求另附材料并按规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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