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导语 石家庄的市民如果想购买自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小编收集了一些资料,详情请阅读正文。
石家庄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如下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购房的不再提供)
2、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完税凭证。(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购房的不再提供)
3、购买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完税凭证。(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购房的不再提供)
4、在本市行政区以外购房的
(1)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籍地户口本;
(2)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要求、提取流程、额度上限以及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