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医保中断后需要补交吗?

导语 石家庄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期间、出国留学期间除外)。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应自30周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期间、出国留学期间除外)。

  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退役军人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石家庄医保参保缴费指南,职工和城乡医保缴费基数、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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